Thai Global Freight什么是航运联盟?为什么会共用同一艘船舶?
航运联盟是远洋承运人之间共享船舶、舱位和航线的合作协议,会影响订舱、船期安排以及旺季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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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答
航运联盟是远洋承运人之间的合作协议——通常通过船舶共享协议(VSA)或舱位共享协议正式确立——在此协议下,成员承运人在主要贸易航线上整合船舶、运力和航线网络,而不是各自在每条航线上运营自己的船舶。联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运营大型集装箱船舶资本投入巨大,而通过共享船舶,成员承运人能够提供比任何一家单独运营时更高的班期频率和更广的航线覆盖。对托运人而言,实际的影响是:订舱并列于提单上的承运人品牌,未必就是实际运营承运该货物船舶的承运人——订舱承运人可以依据联盟在该航线上的共享船期表,将货物分配至合作伙伴的船舶上。这一点关系到船期可靠性和舱位可获得性,在旺季尤为突出,因为届时对联盟共享网络舱位的需求会同步上升;对于时效要求较高的货物,托运人在将其托付给某个特定船期之前,向货代询问这一点是合理的做法。
要点总结
- 航运联盟是远洋承运人之间共享船舶、舱位和航线网络的合作协议,通过船舶共享协议或舱位共享协议正式确立。
- 联盟的存在是为了分摊大型船舶的资本成本,并让成员能够提供比任何一家承运人单独运营时更多的班期和航线覆盖。
- 托运人订舱所选的承运人未必就是实际运营船舶的承运人——这是联盟船舶共享的正常结果,并非错误。
- 即使由另一联盟成员实际运营船舶,提单上仍会列明订舱(合同)承运人。
- 旺季期间的舱位可获得性和船期可靠性,受整个联盟网络需求的影响,而不仅仅取决于某一承运人自身的订舱情况。
- 托运人可以向货代询问某笔订舱涉及哪个联盟及船舶运营方,对于时效要求较高的货物尤其如此。
走到集装箱码头,观察一艘船舶的装卸作业,就会发现卸下的集装箱上往往印着好几种不同的承运人标志——这并不是因为船东在帮其他公司捎带货物,而是因为这艘船很可能属于某个航运联盟。多个承运人品牌事先正式约定,作为联合网络的一部分共享该船舶的运力。理解这一点,对任何想弄清楚“为什么自己订舱的承运人不总是船身上那个名字”的托运人都有帮助。
要点速览
航运联盟是远洋承运人之间共享船舶、舱位和航线的合作协议,而不是每家承运人在每条航线上都各自运营船舶。
联盟存在的主要目的是分摊运营大型船舶的成本,并让成员承运人能够提供比单独一家更多的航线和班期。
托运人订舱所选的承运人(即提单上的合同承运人)未必就是实际运营承运该货物船舶的承运人。
联盟成员身份会影响船期可靠性以及舱位在各成员品牌之间的分配方式,这一点在旺季表现得尤为明显。
对于时效要求较高的货物,托运人可以在依赖某个船期安排之前,向货代询问该订舱属于哪个联盟,以及实际的船舶运营方是谁。
航运联盟究竟是什么
航运联盟是多家远洋承运人之间的合作协议,最常见的形式是针对特定一组贸易航线达成的船舶共享协议(VSA)。在VSA框架下,成员承运人将船舶投入联合运营的班轮航线,每家成员按约定分得这些船舶上的一部分舱位——即自己的舱位配额——以自己的品牌、合同和价格销售给各自的客户。一种相关机制是舱位租订(slot chartering)或舱位共享,允许一家承运人在不向某项特定航线服务投入自有船舶的情况下,购买或租用合作伙伴船舶上固定的一部分舱位。
这一结构的关键在于,联盟负责管理船舶调配和网络运力——即哪些船舶行驶哪条航线、班期频率如何、合并运力如何在成员之间分配——而每家成员承运人仍是独立运营的公司,各自负责市场营销、定价、订舱和签发提单。联盟并非合并;各承运人品牌依然独立存在,托运人订舱时仍是选择并与某一家特定承运人订立合同,只是该承运人的货物最终可能装载在其并不拥有或运营的船舶上。
联盟为何存在
背后的根本原因是成本和规模。现代集装箱船舶,尤其是部署在东西向长途航线上的大型船舶,需要投入巨额资本,而在每条主要航线上都维持一支班期密集的庞大船队,远超大多数承运人单独所能承受的范围。通过联盟共享船舶,成员承运人可以共同提供比任何一家单独出资运营时更广的航线网络和更高的班期频率。
这种合作还能提高船舶利用率。无论装载的是谁的货物,一艘只装了一半的船对运营方来说都是昂贵的;将多家承运人的货物合并装载到共享船舶上,能让船舶更接近满载运行,这对承运人而言更有效率,间接来看,也比每家承运人各自运营更稀疏的网络更能支持稳定的服务。
独立运营 vs. 联盟共享船舶
单一承运人独立运营
- 必须建造或租用足够的船舶,以覆盖其希望提供的每一条航线
- 由于仅依靠自有船队,任一航线每周的班期较少
- 船舶和船期完全由该承运人自行掌控
联盟内合作的承运人
- 成员承运人将船舶投入共享网络,分摊大型船舶的资本成本
- 在同一航线上提供比任何单一成员单独运营更多的班期和航线覆盖
- 船期和船舶调配由成员共同协调安排,但各品牌仍各自独立销售舱位和接受订舱

从托运人角度看:订的是一家,船是另一家
从托运人的角度看,联盟船舶共享带来的实际结果很直接,但初次发现时往往出乎意料:订舱确认单和提单上列明的承运人——即合同承运人——可能并不是船身上喷涂名称的那家承运人。在联盟共享船期表下,订舱承运人会将托运人的货物分配到合适的班次,而该班次可能由另一成员运营。
这是船舶共享运作方式的完全正常和合法的结果,并不意味着出现了错误,也不是托运人需要单独担心的“替换”。合同关系——即托运人的货代就订舱变更、单证、索赔和运费支付所对接的对象——仍然归属于实际订舱的承运人,与哪个联盟伙伴的船舶实际承运集装箱无关。
船舶运营方与订舱承运人:为何单证上要区分二者
由于实际承运集装箱的船舶可能与托运人订舱的承运人不同,海运单证会对这两种角色加以区分。提单上列明的是合同承运人——即对托运人的货物运输承担法律责任的一方——但装货指示和船期表还会注明货物确认所在的实际船舶和航次号,货代正是依据这些信息追踪货物的实际开航和到港情况。
这种区分在托运人追踪货物时尤为重要:如果用错误的运营方名称,而不是实际分配给该订舱的船舶去查询船舶追踪工具或港口船期表,可能会出现看似延误或出错的信息不符,而实际上只是查错了运营公司。确认实际的船舶名称和航次号——而不仅仅是订舱承运人的名称——才是追踪某票货物实时位置更可靠的方法。

船期可靠性:共享网络是把双刃剑
联盟船舶共享对船期可靠性的影响有利有弊,具体取决于情况。有利的一面是,更广泛的联合运营网络通常能在特定航线上提供比任何一家承运人单独运营时更高的班期频率,这为托运人提供了更多的开船选择,也能在错过一班船时缩短等待下一班可用船期的时间。
不利的一面是,由于成员承运人共同协调船舶调配和船期,联盟网络某一环节的中断——例如船舶延误、跳港,或运营承运人决定的船期变更——可能波及依赖同一条船舶航线、却在不同成员品牌下订舱的多票货物。托运人在某一承运人品牌下订舱,并不意味着仅因提单上列的是另一家公司名称,就能免受源自其他成员的船期变更影响。
订舱进入联盟船舶后会经历哪些环节
- 1
托运人向某一承运人品牌订舱
订舱通过特定承运人完成,该承运人成为提单上的合同承运人
- 2
承运人将该订舱分配至某一班次
该承运人依据联盟在该航线上的共享船期表,将货物分配至特定船舶和航次
- 3
实际运营船舶可能是另一成员
根据船舶共享或舱位共享协议,实际承运集装箱的船舶可能归属并运营于另一联盟成员
- 4
提单上仍列明订舱承运人
即使货物实际由另一成员的船舶承运,合同关系仍归属于托运人订舱的承运人
- 5
实际航行以船舶运营方的船期为准
该航次发生的延误、改航或跳港,均以运营承运人的船期安排为准,订舱承运人再据此向托运人转达

旺季期间的舱位可获得性
在航运旺季,联盟结构对托运人而言会变得格外明显,因为整条贸易航线的集装箱舱位需求都会上升,而不仅仅是某一家承运人自己的订舱量上升。由于成员承运人在联盟航线上是从共享的船舶运力池中调用舱位,需求激增会影响整个联盟的网络运力,而不只是任何一个品牌直接接到的订舱量。
这也是为什么在旺季期间,多个承运人品牌的舱位可能同时趋紧、订舱确认也可能同时变得不那么确定的原因之一,即便对那些历来在某一特定承运人处能稳定订到舱位的托运人也是如此——限制因素未必是某一家承运人自身的运力已满,而是服务该航线的共享船舶在整个联盟范围内正接近满载。正因为在这些时期底层运力是共享资源,而非纯粹属于某一家承运人,提前订舱并直接向货代确认舱位状态就变得更加重要。
这对选择承运人或航线意味着什么
由于联盟成员在共同服务的航线上共享船舶,特定航线上可用的船期和船型在各联盟成员承运人之间的相似程度,可能超出托运人的预期,因为多个品牌实际上可能是在同一批基础班次上销售舱位。这意味着,仅凭品牌名称来比较某条航线上的承运人,并不总能反映全部情况——同一航线上两家报出不同运输时长或截关时间的承运人品牌,在某些情况下,实际上可能是把货物分配到同一条船舶航线上。
在同一航线的联盟成员承运人之间,真正有意义的差异往往在于商务条款、单证操作方式、客户服务,以及各品牌如何管理自己在共享运力中的配额——而不是底层的船舶网络本身。当货代针对同一航线提供多个承运人选项时,记住这一点很有帮助:了解哪些承运人属于同一联盟,有助于弄清楚为什么某些选项看起来很相似。

关于联盟航线,可以向货代询问哪些问题
对于时效紧迫的货物——例如生产排期紧张、目的地工厂到货时段已预约,或有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与其假设订舱承运人公布的船期表能完全说明实际情况,不如向货代提出几个具体问题。有用的问题包括:所报航线是否受某个联盟管辖,是哪一个;订舱时船舶运营方是否已经确定,还是要等班次最终确定后才能确认;以及如果运营承运人在订舱后更改船舶或船期,货代通知托运人的流程是怎样的。
还值得问一下货代在实际操作中是如何追踪货物的——依据订舱承运人的参考号、实际的船舶和航次号,还是两者都用——因为这会影响到航程中出现变化时,托运人能多快获得准确的状态更新。这些问题都不会改变订舱本身的商务条款,但能让人对船期在多大程度上受订舱承运人自身掌控、又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联盟共享网络,建立更切合实际的预期。
常见错误
- 误以为订舱承运人名称与船舶运营方名称不一致是单证错误,而没有意识到这是联盟船舶共享的正常结果。
- 只依据订舱承运人的船期表追踪货物,而没有确认分配给该订舱的实际船舶名称和航次号。
- 仅凭品牌名称比较同一航线上的承运人,而没有核实它们是否属于同一联盟、可能在同一批船舶上销售舱位。
- 临近旺季才为时效要求较高的货物订舱,却没有考虑到旺季的舱位紧张会影响整个联盟网络,而不仅仅是某一家承运人。
需要准备的资料
- 确认订舱和提单上列明的合同承运人是哪一家
- 获取确认班次的实际船舶名称和航次号,而不仅仅是订舱承运人的船期表
- 找一家能够说明所报航线是否受某个联盟管辖、具体是哪一个的货代
- 鉴于舱位是整个联盟共享的资源,旺季期间时效要求较高的货物应提前更长时间订舱
常见问题
什么是航运联盟?
航运联盟是远洋承运人之间的合作协议,通常通过船舶共享协议或舱位共享协议正式确立,成员在此框架下于主要贸易航线上共享船舶、运力和航线网络。
为什么承运我货物的船舶名称和我订舱的承运人不一样?
在联盟船舶共享机制下,托运人订舱的承运人可以将货物分配到由另一联盟成员运营的船舶上。这是联盟共享运力方式的正常结果,并非单证错误。
联盟会改变我的合同对象吗?
不会。合同关系仍归属于托运人实际订舱的承运人——该承运人仍会列明在提单上,并对托运人负责——无论实际承运货物的是哪个联盟伙伴的船舶。
联盟结构如何影响旺季的舱位可获得性?
由于联盟成员在共同服务的航线上是从共享的船舶运力池中调用舱位,旺季期间的需求激增会影响整个联盟的网络运力,可能导致多个承运人品牌的舱位同时趋紧。
我应该向货代询问某笔订舱属于哪个联盟吗?
对于时效要求较高的货物,是的——了解所属联盟并确认实际的船舶和航次号,有助于对船期可靠性以及变更通知方式建立切合实际的预期。